涉市政署路牌偷工減料事件 無法解釋為何不按規定燒製 「一判」「二判」各一職員就逮

 【專訪】就市政署路牌被指偷工減料,變貼紙及脫落事件;司警截獲承接相關工程的「一判公司」及「二判公司」的兩名男職員,其專責負責有關項目。司警稱,有關公司負責安裝三百六十二個街道名牌,但其四十四個出現明顯脫落,其餘大部份出現變色。疑人無法解釋為何無按合同規定以釉下彩方式燒製。案件仍在調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涉案的兩名男子分別,姓區,四十七歲,「一判公司」職員,報稱文員;姓麥,三十九歲,內地人,「二判公司」職員,報稱銷售員。

 案情指出,司警本月十二日接獲市政署來函舉報,指巡查街道名牌發現部份品質不符合標準,懷疑判給公司用貼紙充當釉下彩燒製磁磚,致市政署產生錯誤或受騙通過驗收。警方經了解,去年四月十九日,市政署對製造及安裝澳門街道名牌招標,當時有九間公司參與,其後由位於北區一間工程公司(一判)中標,以逾一百一十萬澳門元承接該工程,負責安裝本澳及路氹共三百六十二個街道名牌,每個六百至一千二百澳門元,合同列明要用釉下彩高溫燒製。市政署並要求中標公司提供檢查報告。

 至去年九月開始,中標公司按合同要求提供磁磚樣本,以及佛山一檢測公司的合格測試報告。市政署隨後對所提供的樣本初檢,基於測試及初檢符合合同的要求,未有發現樣本出問題,因而通過驗收,並隨即安排在澳門各街道安裝。已安裝了三百六十二個街道名牌,但隨後發現其中四十四個出現明顯脫落,其餘大部份出現變色。

 司警接報後到涉事的街道取證,至前(十六)日尋獲中標公司(一判)的負責人及員工區某,位於提督馬路的二判工程公司負責人及員工麥某,帶返警局問話。經調查,兩間公司的負責人全權將上述的項目交予歐某及麥某負責,整個過程沒有參與。

 區某負責該項目後,便下判給二判公司,再由麥某跟進,同時要求需按合同方式製造街名牌,但雙方無簽署任何協議文件,一判方面只提供市政署部份的合同報價,二判公司隨後從內地提供相關街名牌。麥某聲稱根據合同採購相關的磁磚,但無法解釋為何無按合同以釉下彩方式燒製,其後又聲稱無接過區某的相關要求,後來才發現有關街牌不合標準。

 司警表示,經調查區某及麥某涉嫌貨物欺詐,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