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檢視十二家證券行後發函促增強監控措施 核查交易有否涉洗錢與恐怖資金
【香港中通社五月二十二日電】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二十二日發出通函,列明在開立帳戶及維持客戶關係時應實施的監控措施,亦列出持牌法團在為內地投資者開立和管理有關帳戶方面的額外措施。
該通函是在證監會對十二家證券經紀行的開戶作業手法進行檢視後發出的。有關檢視識別出多項重大缺失,包括開戶文件的盡職審查不足,在開戶過程中接受可疑或偽造文件,及在管理與海外中介人的跨境代理關係方面的弱點。
證監會對客戶帳戶有可能遭不當使用來進行可疑或不法交易,及因而加劇的洗錢及恐怖份子資金籌集風險,深表關注。證監會要求所有持牌法團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快進行內部核查,以偵測是否有任何可疑或偽造文件曾被接受用來開立帳戶。
證監會中介機構部執行董事葉志衡表示,持牌法團在拓展其業務時,不應以犧牲「認識你的客戶」標準為代價。證監會對在開戶過程中的嚴重監控失誤及使用偽造文件的情況採取零容忍態度,並將對相關持牌法團及其高級管理層採取堅決的監管及執法行動,以維持市場廉潔穩健及公平的競爭環境。
證監會亦列出持牌法團在為內地投資者開立和管理有關帳戶方面的額外措施,包括關閉以可疑或偽造文件開立的投資帳戶,關閉零結餘不動投資帳戶,以及在開立新的投資帳戶時,須取得投資者書面聲明,並要求在結算及資金提存時只可透過以客戶本身的名義在合資格銀行持有的銀行帳戶進行。持牌法團亦應留意,當向香港境外投資者提供服務時,須遵守香港及適用司法管轄區的所有相關法律及監管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