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行政公職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是次修訂對行政公職局的組織架構進行系統整合及優化,該局總人員編製職位由三百七十二個減至二百二十六個,精簡近四成實位編製。法規自七月一日起生效。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稱,減少編製不影響行政任用合同及個人勞動合同人員。
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表示,自第13/2025號行政法規生效後,至今已完成五個部門重組,精簡二百一十三個編製職位,公務員總人數較二零二零年高峰期減少逾一千七百人。他又稱,下半年則有序開展多項重組,包括金融管理局重組、經濟及科技發展局與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及消費者委員會合併、政府總部事務局重組,以及文化局、體育局與文化發展基金合併,重組涉及七個方向,共十二個部門。另外,預計今年內將推出「一戶通3.0」及「商社通2.0」。提升施政效能。
行政會昨日完成討論《修改行政公職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據介紹,是次修訂對行政公職局的組織架構進行系統整合及優化,將原設置一名局長、三名副局長、八廳、十七處及一個等同廳級的從屬機構,調整為一名局長、兩名副局長,下設四廳、九處及一個等同廳級的從屬機構的架構,當中精簡了一名副局長及四廳八處。調整後的組織架構包括:
1.組織及服務發展廳,其下設服務流程及效能處;
2.規劃及招聘任用廳,其下設招聘及任用處;
3.公務人員培訓及關係廳,其下設培訓執行處和人員關係處;
4.電子政務廳,其下設基礎建設處和資訊應用發展處;
5.選舉及法律輔助處;
6.翻譯處;
7.行政及財政處;
8.政務服務資訊中心。
基於組織架構重整及職能優化,行政公職局相應調整人員編製,優化人力資源配置,總編製職位將由現行三百七十二個減至二百二十六個。由於現有編製職位尚未填滿,調減編製職位數目不影響現職編製人員的狀況。行政公職局局長梁穎妍表示,公職局現有三百二十四名人員,包括一百三十六名實位編製人員及合同人員,所有人員將維持現況轉入新架構,權益不受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