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公報》內容簡介

 【特訊】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三期第一組,公佈了若干批示,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二一四/二零二五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經十月二十五日第六二/九九/M號法令核准,並經第九/一九九九號法律、第四/二零零零號法律、第一一/二零二三號法律及第一八/二零二四號法律修改的《公證法典》全文。

 第二一五/二零二五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市政署的費用、收費及價金表》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及第五十二條,自二零二六年六月一日起生效。該批示修改了部份公共墳場的收費標準。

 第一一九/二零二五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為殘疾人士購置輔具及特殊家居設備補助規章》,自公佈翌日起生效。該批示核准附於批示並為其組成部份的《為殘疾人士購置輔具及特殊家居設備補助規章》,旨在訂定為殘疾人士購置輔具及特殊家居設備補助的發放制度。◇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