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騷小話兒)解密  喬捷

四十歲之後,容易忘記事情,包括我讀過甚麼書、看過甚麼電影,遇到過甚麼人,這也是我自己最初熱衷於文學創作的一大原因,我是為了讓自己記得而創作。隨着寫作越來越少,寫關於自己的事越來越少,有時會覺得時間好像白過了。以前經常會聽人說,如果說出來會感到羞恥的事,那就意味着不應該做。但面對真實的人生,會發現在理智之外,還有一個自己,在面對這些說出來會羞恥的事,會選擇冒險,這種忠於自己的快樂,不方便用口說,不方便發照片,當然也不會留存在社交網絡,這些事,最終都會有意或無意地,變成了自己作品中的某些細節,讀者不一定明白,或者只能領悟到其他意思,甚至它最後反映的,也是另一重意義。但對於創作者而言,你適用於我們對自認為不可言說的事的一種記錄。

這種事,以前更多是以小說的形式來反映,但由於情節也過於真實,自然而然會映射到自己。於是,近今更多的可能就是寫一些更難於讀懂的短詩。現在的短詩,對我這個創作者來說是一看標題就記得自己在記錄甚麼,但對於其他讀者來說,就需要解密。能解的話,其實也可以有很多故事,也許有一天我又會忍不住在專欄或朋友圈裏面講講,寫寫自己那些奇奇怪怪的暖昩情史,不過去年因為寫初戀情人的事情,給自己惹到了麻煩,對於解密這件事,我就有了很大的戒心。這一年,我從有那麼一點想解密,變成了再不解密,全因為寫作這件事,由此至終對於生活都是雙刃劍。生活經歷多又喜歡寫作,終究還是會在身上留下幾刀。哈哈。(回顧二零二四年的八個關鍵詞‧之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