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業主擬藉改符標準進行迫遷 官員促業主須待最後審批 港逾三萬間劏房低於簡樸房標準

 【香港中通社十二月七日電】香港特區政府早前就「簡樸房」規管制度建議方案,開展為期兩個月的諮詢。特區政府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七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調研發現,現時約百分之二十六的劏房不符合「簡樸房」面積需不少於八平方米的標準。

 何永賢指,制定「簡樸房」面積標準時,調研發現約百分之十六的劏房少於七平方米,多達一半的劏房少於十平方米,約百分之二十六的劏房少於八平方米。局方會見政團及專業團體等,其中多數建議把「簡樸房」面積標準定為七至十平方米。

 她表示,綜合考慮後,局方最終以面積不少於八平方米為標準。現時,香港約有百分之二十六,即三萬多間劏房不符合標準,需要矯正。

 近日,差餉物業估價署首次收到兩宗懷疑劏房租戶被迫遷走的投訴,業主指想將單位改為「簡樸房」,要求現有租戶搬走。何永賢提醒業主,「簡樸房」相關規管制度仍在諮詢階段,其後或有可能調整,需等待提交立法會的法例草案作最後審批。

 何永賢表示,如有租戶需要搬遷,可聯絡社工隊協助進行;有需要過渡性房屋的居民可在網頁瀏覽相關資料。她亦強調,「簡樸房」的推進不會操之過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