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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特檢組二審提請 判處尹錫悅死刑

 【香港中通社十月二十九日電】韓國緊急戒嚴特別檢察組二十九日提請二審法院判處前總統尹錫悅死刑,指控其涉嫌帶頭發動內亂。

 特檢組嚴詞指出,尹錫悅發動的內亂踐踏了社會常識與韓國憲政成果。民選總統公然發動政變,令全體國民震驚,是企圖讓歷史倒退四十年、不可饒恕的破壞憲政犯罪。

 特檢組還說,一審雖努力查明真相,但未能徹底釐清全貌與追究相稱罪責。反對死刑的主因是防範誤判,但本案證據確鑿、不存在誤判可能;韓國長期不執行死刑的慣例,絕不能成為免除極刑的理由。

 韓聯社報道,按韓國法律,針對帶頭發動內亂者,可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不設勞役)。

 二0二四年十二月三日晚,尹錫悅以鏟除「從北勢力」為名突發緊急戒嚴令。國會次日凌晨火速表決解除戒嚴,隨後尹錫悅接連遭停職、逮捕與彈劾。

 特檢組曾於今年一月一審求處死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於二月十九日一審認定其內亂頭目罪名成立,判處無期徒刑。

 二審法院定於十一月五日聽取辯方最終辯護及尹錫悅本人的最後陳述,屆時預計將公佈宣判日期。

 另外,涉嫌執行內亂重要任務、濫權妨害他人行使權利的前國防部長官金龍顯被求處無期徒刑;前國軍情報司令盧相元、前警察廳廳長趙志浩、前首爾警察廳廳長金峰埴、前首爾警察廳國會警衛隊長睦鉉泰分別被求處三十年、二十年、十五年和十二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