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槍擊案槍手父親 美國罕見判監15年
【香港中通社七月三十一日電】美國喬治亞州一名校園槍擊案槍手的父親,因未阻止兒子取得槍枝,且忽略兒子曾揚言發動校園槍擊的警告,於當地時間七月三十日被法院判處十五年監禁。
五十五歲的格雷是美國罕見因子女犯下校園槍擊案而被定罪的家長。法官普里姆於判刑時表示,格雷在養育子女方面存在疏失,包括未能提供穩定的家庭環境、未讓兒子正常就學;但導致其被定罪的關鍵在於,他在明知兒子發出校園槍擊威脅後,「既未替他尋求協助,也未阻止兒子接觸槍枝」。格雷已於今年三月被陪審團裁定二級謀殺、過失致死等多項罪名成立。
本案發生於二0二四年九月,當時十四歲的科爾特.格雷持一把AR-15步槍闖入喬治亞州溫德市阿帕拉契高中開槍,造成兩名十四歲學生與兩名教師死亡、九人受傷。
調查顯示,早在二0二三年聖誕節,被告格雷便將涉案步槍作為禮物贈予兒子科爾特,儘管當時已有人就此向被告示警,指科爾特曾揚言發動校園槍擊也沒有引起他注意。
現年十六歲的科爾特已承認謀殺等罪名,並於七月二十八日被判處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近年來,美國社會日益關注大規模槍擊案件中家長的法律責任。二0二四年,密西根州校園槍擊案槍手的父母因過失致死罪分別被判處十年至十五年監禁,成為美國首例家長因子女校園槍擊案被定罪的案件;格雷則是首名因此類案件被裁定謀殺罪名成立的家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