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因違反歐盟科技法規 被罰約十億美元

 【香港中通社7月23日電】7月23日,Alphabet旗下的谷歌因違反歐盟《數字市場法案》,被處以總計8.9億歐元(約合10億美元)的罰款。

 歐盟委員會23日表示,谷歌在搜索引擎中給予自家服務優先展示,包括購物、酒店、交通和體育等搜索結果,而第三方服務則受到不公平對待。此外,谷歌還限制應用開發者自由與用戶溝通、推廣優惠活動,並阻礙開發者通過第三方應用商店等自主選擇的分發渠道與用戶簽訂合同。該公司因涉嫌搜索領域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被處以4.6億歐元罰款,因PlayStore違規行為被處以4.3億歐元罰款。

 谷歌全球事務高級副總裁兼首席法律官肯特.沃克表示:「歐盟科技法規的實施,正持續破壞日常產品。為了遵守規定,我們不得不取銷歐洲人喜愛的實時搜索功能──例如即時價格查詢以及酒店、航班和餐廳的直接預訂服務,並削弱GooglePlay上的安全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