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院法官陳嘉信判詞再次涉及大幅度司法抄襲 遭嚴肅訓誡須按罰培訓
【香港中通社七月二十二日電】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陳嘉信的判詞多次被揭發涉及司法抄襲。司法機構二十二日表示,由於陳嘉信在一宗案件的判詞再次涉及大篇幅司法抄襲,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將會就這事對陳嘉信再次作出嚴肅訓誡,並要求他接受針對性培訓。
司法機構指,鑑於二0二三年至二0二四年的司法抄襲情況,司法機構已於去年調整陳嘉信的司法工作,讓他主要負責審理毋須撰寫判詞的刑事案件,以避免他在撰寫判詞出現大篇幅司法抄襲的情況。
司法機構強調,基於司法獨立和公正原則,法官應獨立專業地審理案件,並在判詞中展現公平公正的觀感,這對維持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至關重要。將訴訟方的陳詞納入判詞中,在某程度上為可接受的做法,在普通法制度下頗為常見。然而,若在個別案件中,法官撰寫判詞時過分抄襲訴訟方的陳詞,難免會惹人質疑法官有否運用獨立思考處理需作裁決的事實和爭論點,因此大篇幅的司法抄襲在任何情況下都應堅決避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