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公報」內容簡介
【特訊】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一組,公佈了若干批示,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三0/二0二六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東亞運大馬路公共停車場規章》,自二零二六年二月十四日起生效。該規章訂定使用位於東亞運大馬路的一塊戶外用地構成的東亞運大馬路公共停車場(下稱「停車場」)的應遵規定。該停車場的泊車憑證包括日間普通票(泊車時間為上午八時至下午八時前)及夜間普通票(泊車時間為下午八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前),每半小時或不足半小時的泊車費用為:輕型汽車澳門元三元(日間)及一點五元(夜間)、重型及輕型摩托車澳門元一元(日間)及零點五元(夜間)。
第三五/二0二六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關於延長提交二0二五年度職業稅收益申報書(M/五式)的期限》,自公佈翌日起生效。該批示訂定延長須根據《職業稅規章》第十條規定提交的二0二五年度職業稅收益申報書(M/五式)的期限至今年三月三十一日。◇
(法務局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