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助理檢察長江志涉嫌受賄及瀆職案 將於下月十七日宣判
【特訊】前助理檢察長江志涉嫌受賄及瀆職案第二階段審理,中級法院昨日進行該案件結案陳詞。案件並將於下月(三月)十七日早上十時宣判。
代表控方的助理檢察長郭婉雯在庭上指出,以江志為首的犯罪集團在二00八年至二0二二年期間、與律師何金明、商人蔡秀英及律師關凱倫等人組成團夥,利用職務之便協助多宗刑事案件「拆案」,涉及黑工、毒品、偽造文件及販賣人口等罪行的案件獲歸檔處理,嚴重破壞司法公正。江志與何金明兩人內外配合協同作案,何金明以律師身份物色可「拆案」的目標,江志則利用職權查閱或操控案件進度並洩露資訊給予何金明,兩人定期刪除手機信息,使用暗語溝通,並以代號記錄資金流向,江志以「地點」作為收數記錄,何金明則以「支付好朋友」作為掩飾,兩人的帳目、出入境記錄及案件歸檔時間高度脗合,證明組織緊密、分工明確。何金明在每案收取數萬至數十萬元「律師費」,江志從中牟取不法利益。認為四名被告犯罪惡性大,社會危害性極高,重申「司法不容交易」,要求法院從重處罰,沒收不法所得,建議撤銷涉案律師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