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經營者合法權益受侵害 中國規制惡意索賠
【中新社北京一月十日電】(記者劉亮)據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十日消息,該局近日修訂發佈規章第一二一號令《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新增規定不得濫用投訴舉報權利,牟取不正當利益,侵害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執法稽查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濫用投訴舉報制度的索賠情形不斷增多。一小部份人以「打假」之名行「碰瓷」之實,刻意追求「小錯大賠」「小過重罰」,破壞營商環境,擾亂市場秩序,很多中小商家不堪其擾甚至被迫關門停業。
同時,一些人以「監督」之名行「脅迫」之實,窮盡投訴舉報、復議訴訟等法定程序,向經營者施壓私了,有人一年舉報二千多次,但是均不構成案件,極大擠佔普通消費者維權資源;還有的甚至以夾帶、掉包、造假等違法方式對經營者敲詐勒索或者騙取賠償,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針對這些情形,《辦法》進一步規制惡意索賠,防止制度濫用,其中明確投訴人應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和相應的事實依據,對提供虛假材料、冒用他人名義、拒不配合核驗真實身份的不予受理;在立法層面列舉判斷生活消費需要的考慮因素;明確對敲詐勒索、騙取賠償等違法索賠的終止調解,並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除上述新增規定,《辦法》還進一步強化權益保護,推動糾紛化解;優化投訴管轄,壓實平台責任;優化舉報程序,提高處理效能,並提出相應規定。《辦法》自二0二六年四月十五日起施行,原《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