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民幣業務資金安排 第二階段總額增至一千億元
【香港中通社十二月二十九日電】香港金融管理局二十九日公佈,自人民幣業務資金安排第二階段起,參與銀行名單已擴大至四十家,分配給參與銀行的總額度由前階段的五百億元人民幣增加至一千億元人民幣。
人民幣業務資金安排由第二階段起,進一步擴大所涵蓋的合資格人民幣資金用途範圍至人民幣資本支出,及營運資金定期貸款。對此優化安排,銀行業界反應正面。
第二階段已於十二月一日開始。四十家參與銀行可在獲分配的額度內向金管局借取人民幣資金,為本地及海外的企業客戶提供用於實體經濟的人民幣融資服務。
分配給四十家參與銀行的具體額度,是基於各銀行現有的人民幣融資業務規模、預期業務需求,以及其集團內海外銀行機構的地域覆蓋度等,這些因素均體現了各銀行提升香港對全球離岸人民幣市場輻射作用的潛力。在決定額度分配時,對於曾參與此前相關安排第一階段的二十四家銀行,其過往額度用量亦被考慮在內。
金管局總裁余偉文表示,在中國人民銀行的支持下,金管局將不時審視新安排的落實情況,按實際運作和市場需求,適時考慮引入更加多的參與銀行,支持實體經濟更廣泛使用人民幣,推動香港離岸人民幣業務持續發展。
渣打香港表示,在第二階段下利用人民幣同業拆息作為定價基準,讓企業能在香港離岸市場取得接近在岸水平、具預測性及透明度的人民幣資金。因應第二階段大幅增加了人民幣業務資金安排所涵蓋的人民幣資金用途範圍,企業可利用是次融資所得的人民幣資金滿足其日常營運和投資需要,促進實體經濟的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