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那天起,田中每隔一段時間就會來家裡拜訪,告知調查進展。健一總是把自己知道的一切都告訴田中,他怕錯過任何一個可能找到兇手的機會。翔看著父親日漸燃起的希望,心裡既高興又擔憂:「爸,別抱太大希望,免得又失望。」
健一摸了摸兒子的頭,眼神堅定:「只要還有一絲希望,我就不能放棄。你媽媽在天上看著呢!我一定要為她討回公道。」
第三章羈絆(2010-2023年)
2010年4月,日本內閣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法案,廢除了殺人、搶劫殺人等最高刑為死刑的罪行的公訴時效。那天,健一正在出租屋裡給翔做飯,電視裡播報著這條新聞時,他手裡的鍋鏟「噹啷」一聲掉在地上,立即衝到電視機前面,生怕這是他聽錯。
翔那年14歲,正處於叛逆期,穿著耳洞,染著黃色的頭髮,放學回家後把書包一扔,就坐在沙發上玩手機。「爸,你又在看這些沒用的新聞。」翔的語氣帶著不耐煩。
健一沒說話,只是默默地撿起鍋鏟。這些年,他一個人父兼母職,既要工作養家,又要照顧翔,還要為惠的案子奔走。案發時,翔剛好被惠送了上幼稚園,然而自從那天沒有媽媽送他上學後,翔大病了一場,一邊發燒還會哭著問他媽媽去哪裡了,他只能強忍著悲痛,告訴兒子媽媽去了一個很遠的地方。
隨著翔漸漸長大,他開始明白父親的辛苦。有一次,他在學校看到同學的媽媽來送雨傘,突然想起自己從來沒有享受過母愛,回家後就和健一大吵了一架:「都是因為那個兇手,我才沒有媽媽!你為什麼不早點找到她?」明知這不關父親的事,但總要有個發洩對象。
健一沒有責怪兒子,只是把他摟在懷裡,淚水無聲地滑落:「對不起,兒子,是爸爸沒用。但爸爸一定會找到兇手,為你媽媽報仇。」
從那以後,翔變了很多,他不再叛逆,開始努力學習,還會主動幫健一做家務。高考結束後,翔報考了法律專業,他說:「爸,我以後要當律師,幫更多像我們這樣的受害者家屬討回公道。」
案發後兩父子搬到另外一家小公寓去,反而再花一筆租金用來長租當年惠遇害的地方,房東知道這裡是凶宅,租金比市場價低很多,但健一還是花了不少錢。二十多年來,他們省吃儉用,將兇案的房子保持著惠在世時的樣子,客廳的牆上掛著他們的結婚照,臥室裡還放著惠沒織完的毛衣。
這些年,健一一直沒有放棄申訴,他加入了由未解決事件受害者家屬組成的「宙之會」,和其他家屬一起呼籲政府重視懸案,推動公訴時效改革。他們多次舉行遊行示威,向國會提交請願書,雖然過程很艱難,但他們從來沒有放棄過。
第四章堅守(1999-2009年)
1999年10月15日,是健一這輩子最難忘的日子。那天他下班回家,推開門就看到惠倒在客廳的地板上,血流了一地。他衝過去抱住惠,發現她已經沒有了呼吸。
警方很快趕到現場,經過調查,認定惠是被人殺害的,案發現場留下了一些血跡,但沒有其他有價值的線索。警方排查了五千多名相關人員,包括健一的親戚、朋友、同事,還有高中登山社的成員,但都沒有找到兇手。
案發後的日子,健一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中。他每天都把自己關在房間裡,不吃不喝,甚至想過自殺。直到看到年幼的翔,他才意識到自己不能倒下,他要照顧好兒子,還要為惠找到兇手。◇(待續/逢星期一見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