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談傳真)禁學生下水不如訓練他們游泳 李倩恩

眼下又到暑假期間,按照往年的慣例,內地一開始放暑假,鄉村中小學,尤其是小學,所有教師,甚至包括已經退休在家的,都要分段(江河湖渠壩塘溪等)承包安全巡查任務,還需要簽署相關責任書。目的是禁止學生下水游泳。

不可諱言,在一些地方,暑假期間,學生溺亡的情況,總時有發生。有些拉幫結伴偷偷去游泳,結果造成群體性溺亡。社會輿論幾乎都是一邊倒,直指教育管理部門失職失責,安全宣傳不到位,防範措施不力。對此,基層無不壓力山大。不單要安撫受害家屬,可能還要做出一些金錢上的補償或者說賠償吧。

另一方面,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暑假期間,是教師們的法定帶薪休息時間。可屢屢出現此類學生溺亡事故的地方,政府也是有苦難言,他們也分身乏術。於是,就把主意打到教師身上。扣上大帽子,把一些本由地方發放的福利,例如責效工資、課餘津貼之類,與此掛鉤。教師們只能俯首聽命,然後,每天定時定候,到水邊巡查、守候,真正疲於奔命,苦不堪言。把本是放鬆的好端端的假期,過得提心吊膽。

嚴禁學生下水游泳,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範溺水事故的出現。但始終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短視行為,也如俗話所言,防得了一時防不了一世。關鍵,還是要訓練學生游泳。

現今多數地方,建造一個游泳池,或者清理出一段河道,以利民眾集中游泳,並非難事。特別是中小學校,在體育課或者課餘時間,組織學生,教他們游泳,也不是難事。學生學會了游泳,在更大程度上,可防範溺水,甚或還可挽救其他溺水人員。

堵不如疏,這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