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談傳真)也談入住非法旅館問題   李倩恩

   在澳門的一些入境口岸,或者一些公益廣告裏,總有提倡、提醒、號召甚至帶點阻嚇性質的不要入住非法旅館的標語和廣告。例如「入住非法旅館,行程恐難保障」;「入住非法旅館,連帶違法責任」;「杜絕入住非法旅館」。等等。

    所謂的非法旅館,說白了,就是沒有牌照的,沒有得到政府認可的旅館。這類旅館,在消防等安全方面,沒有經過政府方面的專業檢測,甚或相關的設施設備都不齊全。萬一出現意外情況,後果自然不敢想像。

   旅客為甚麼會入住非法旅館呢?或者說非法旅館有哪些優勢吸引到旅客?其實,就兩個字:便宜。趨利之心,人皆有之。除了那些不差錢的主,其餘芸芸眾生,誰不希望在外旅行的時候,少掏點錢呢?

   澳門作為一個以旅遊為主業的城市,非法旅館曾一度氾濫,讓政府頭痛不已。在打擊非法旅館方面,雖然有關專職機構已經不遺餘力,卻禁而不絕。而且總是猶如野草一般,隨時隨地都可能冒出來。後來,有關方面,又從入住的旅客一方入手,故就出現,所謂違法入住非法旅館這一類的情形。

   平心而論,旅客並沒有鑒別旅館是合法還是非法的責任。難道每每入住旅館之前,都要求旅館一方提供他們的牌照嗎?這不會造成旅館與旅客平添矛盾嗎?退一步講,就是所有旅館都能夠在旅客進門之時提供營業牌照,旅客也無法鑒定其真假。概而言之,這根本就與旅客無關。

     故旅館是否合法,與旅客完全無關,旅客更沒有義務去鑒別旅館合不合法。不要把政府專職部門的責任賴到旅客身上,更應該讓旅客因此而背負違法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