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劏房管制條例執法見效 累罰業主逾百五十三萬元

 【香港中通社四月五日電】為保障基層市民住房權益,香港特區政府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五日在社交媒體表示,針對劏房業主的違規情況,當局自二零二二年實施《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後已有六百三十四宗成功檢控個案,合計總罰款已超過一百五十三萬港元。

 何永賢表示,近日該局副局長戴尚誠聯同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蕭家賢等人,前往深水埗、元朗和荃灣,共同開展分間單位租務管制的宣傳工作,向街坊講解業主的責任和租客的權益。具體而言,包括業主必須在租期開始後的六十日內向估價署提交租賃通知書,同時嚴禁業主強迫租客遷出、濫收水電費或進行不法加租等行為。

 宣傳期間,有居民主動上前描述自己的居住環境狀況,並詢問特區政府有哪些措施可以幫助他們改善生活。一眾街坊在聽取了戴尚誠等人的講解後,感到十分安心。

 有街坊關注違反規定的業主是否會被判罰,蕭家賢表示,估價署會全力嚴正跟進每一宗投訴個案,亦會主動識別及偵查懷疑個案,現時被檢控的業主是百分之一百被定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