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命是甚麼?就是你無法改變的觀念。去年的一切讓我更確信一件事,性格決定命運,從很久遠的以前,可能很多東西就被決定了下來,任我們怎樣迴避,結果也只是情節有不一樣,結果都是差不多。宿命性地和文學糾結在一起,就決定我的人生有兩個互相拉扯的分身,一個是簡單、傳統,非常工整的普通人生活,也就是面向家庭和事業,一種像公務員般有穩固的條條框框,勤勤懇懇生活。另一方面,我的內心卻始終沒有放下那個我行我素,非常頹廢、雜亂的文藝人生活。
雖然從人設和實際的成果來看,我還是活得好好的,但過程絕不是沒有驚濤駭浪,而大部分的麻煩,其實我都可以避免,偏偏我又總是喜歡冒險,而哪怕我刻意避免,結果還是一樣,出門多了,人就蠢蠢欲動,這是文藝生活最讓人又愛又恨的地方。
宿命的事有甚麼?離不開文學。明明不想寫了,但因為缺錢想到寫小說,結果小說寫了、拿獎了,又好像從未離開文學界了。寫作會讓我感情豐富,特別容易喜歡上別人,這件事對於我的狀態來說非常不適合。為免一再犯錯,我從十年前開始就特別的謹慎,但話是這麼說,一天還在寫作,這種感情豐富還是會讓我焦頭爛額。
這些年我明白到甚麼是人生配額。例如有些人寫作的配額會多一些,他們就可以一直有創作的動力,有些人配額用完就想不出來、寫不出來。因此,想到的時候一定要把握住。同樣的道理,很多人年輕的時候會覺得自己一生會遇到很多人、很多事,但其實有些人一生的奇遇,可能就只有那麼三幾次,你沒有把握住,配額用完了,就再沒有然後。額配沒有用完,你無論怎麼趨吉避凶,它還是會宿命性的到來。避不了的東西,可以控制它的速度,就像控制溫室效應一樣。
像我這種愛情腦,多讀書、少寫作,減少與外界交流,有限度分享生活,用長週期冷卻內心狂熱,以適度迷戀,催化工學的愛情柏拉圖。那麼宿命到來的東西,對個人的傷害說不定就沒那麼大,可能更加愉快地應付過去。這種事我試過,是行得通的。以前的文人能與靈魂伴侶終生保持互動關係,真的就是靠刻意控制和保持距離。腦中的想法和感覺是沒辦法消除的,但行為上可以有不同的變體。(回顧二零二四年的八個關鍵詞‧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