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鏡人語)重新檢視薪評會的作用  悠閒

早前,據傳媒報道,有立法議員在書面質詢中,敦促政府重新評估公務人員薪酬調整可行性和必要性,在首份施政報告增加相關預算,提升人員士氣,並完善公務人員薪酬調整機制。他又稱,公務人員薪酬評議會決定薪酬調整時,雖然會考慮若干因素,但未有細化各因素的參考比重,建議政府優化薪酬調整的參考指標,明確各因素比重,並借鑒香港做法公開調整理據和方案,增加透明度。他又希望完善公務人員薪酬評議會職能,將各類公務人員津貼等福利措施納入討論範圍。

對於上述有立法議員提出公務人員薪酬評議會在提出公務員薪酬調整的建議時,雖然會考慮若干因素,但卻未有細化各因素的參考比重,筆者對此有點摸不着頭腦,那麼多年來有關委員會是如何科學地向特區政府提出公務員薪酬調整的建議? 特區政府又如何根據其建議有效作出調整公務員薪酬的決定? 這確實令社會、市民和公務員不解。如果再作進一步的思考,這個委員會究竟是否仍然有存在的價值,現時會否已淪為為設立而設立呢?這些均需要新一屆特區政府對其進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討。

翻查資料,公務人員薪酬評議會成立於二零一二年,至今已十多年,隸屬於行政法務司,其主要職權包括:研究及訂定薪酬調整的基本原則、標準及程序;訂定及監督薪酬水平調查的開展;根據定期的薪酬水平調查,釐訂薪酬調整的幅度;就完善公務人員薪酬的結構及調整機制提出建議;分析其他由行政長官指定的相關事宜。如上述立法議員所言屬實,該委員會多年來並沒有完全履行其職責,這便可能構成有浪費公帑之嫌,因此,建議特區政府增加公務人員薪酬評議會的運作透明度,如上述議員所要求,考慮優化薪酬調整的參考指標,明確各因素比重,並借鑒香港做法公開調整理據和方案等等。另外,筆者亦建議特區政府可公開有關委員會多年為履行其職能所開展和完成的工作,對一些未能好好履行的職能,應向社會適當地解釋原因,以向社會證明其仍具有存在的價值,否則,需將有關委員會進行重組,甚至撤銷,以能發揮其真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