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觀者言)「契兄弟」:明代中晚期的特殊婚姻觀    泰來

在現今廣東話的粗話中,「契弟」常被用作罵人的詞彙,然而這個詞在昔日卻有着一段風行一時的含義。它原本指的是一種類似於當代男同性戀的關係,在福建等地尤為盛行。去年福州首例男同性戀情侶公開求婚,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其實男男婚姻在福建自古就有,這便是「契兄弟」風俗。

「契兄弟」在福州話中原意是結拜兄弟,但後來演變成了一種特殊的同性戀關係。這種關係在明代中晚期尤為盛行,當時社會將同性戀與異性戀相提並論,認為兩者間不存在優劣或正常與反常的區別。在閩南一帶,這種觀念尤為盛行,甚至將同性戀關係提升到與異性戀婚姻相同的高度。

明代中晚期,男風盛行,上至帝王公侯,下至庶民百姓,皆涉於此。福建沿海一帶是晚明社會男性同性戀風行的區域之一,大量的史料文獻及文學作品都表明了當時福建「契兄弟」、「契兒」風俗的盛行。

那麼,甚麼是「契兄弟」呢?當男孩長到十六歲左右時,常會認一位年齡稍大的未婚男子為契兄,經過一定儀式後,兩人便像夫妻一樣同吃同睡,直到年長男子結婚。有些在其中一方或雙方皆已娶妻的情況下仍然會維持關係,甚至超過三十歲還很恩愛。雙方父母也會把對方的兒子當作女婿般看待,並在對方兒子娶妻時負擔部分費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