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在校內主編學生優秀作文選,從選稿到印書,校對這一關不能不過。被選中的稿件,雖然已由指導老師「初校」,但難免有差錯。在電腦上經過「再校」,我才託人印出校樣,再交由編輯老師「三校」,最後校對無誤,方才正式印刷。內部出版物尚且要三輪校對,更不用說出版社了。
這個暑假,我將平日發表過的教學隨筆集結起來,湊成《語路文蹤》一書。本想在澳門出版,考慮到經費問題,我還是選擇與一家內地出版機構合作。聽聞內地出書更為嚴謹,我也想體驗一下「三審三校」的威力。我向來寫文章務求嚴謹,通讀兩遍過後,自覺應該沒有甚麼失誤。等到編輯老師出示修改意見,我才發現:書稿中不乏錯別字,「的、地、得」的使用偶有混淆,個別成語不合語境。最不可原諒的是,繁體字還道貌岸然地混跡在行文中。事後,劉景松老師也指出個別專名需更正,以免讀者因文化差異而出現誤解。我也坦然地接受批評意見,且為此感到慶幸,終於可以避免這些差錯流毒人間。
這次之所以能「聞過則喜」,主要也是源於拙作《塵光》的出版教訓。當年,為了省校對費,我自信滿滿地承擔了校對。其實也談不上校對,為了趕工,只能「掃視」,然後出版。後來,譚玉明老師看完後,用鉛筆在紙條上列出一行錯字,然後給我,說日後若出修訂版,可改過來。我想不到他那麼較真,不但看完全書,還把校對的活做了。更令我汗顏的是,他在書法班上課,還不嫌棄地為我的書打廣告,鼓勵學生去讀。回頭想想,這些錯字就當反面教材,學生如能引以為戒,也非壞事。我把譚老師的小紙條收下,想起他每次做事都是一絲不苟,真是愧歎不如!
有感於此,這次暑假,看完彭執中老師的《妙趣故事說西遊》,我也斗膽列出幾個需要商榷的字詞,然後發給彭老師看。無疑,書中有個別字因字音、字形近似而出現失誤,彭老師也認為修改很有必要。然而,瑕不掩瑜,這本書從親子教育的角度說西遊,深入淺出。正如書中所言︰「《西遊記》既是明道,亦復為戲,很適合用作親子故事教育,正是寓教於樂。」事後,彭老師說,澳門市場太小,賣不了多少,他主要是為了推廣《西遊記》,並準備送書給學校及圖書館。他對經典閱讀推廣如此熱心,令人敬佩!
以過來人的經驗,我也相信,很多作者期望作品能夠被人認識,乃至賞識。哪怕校對者如怨家相對,指出書稿的失誤和紕漏,有追求的作者定會從善如流。寫到這裡,想起那英唱的《霧裡看花》,我也不由得想說,借我借我一雙慧眼吧,讓我能把所有文稿看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