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四十八公斤穿山甲鱗片 自非抵港旅客囚廿月

 【香港中通社五月六日電】香港區域法院六日就一名旅客因走私穿山甲鱗片將其判監二十個月。

 香港特區政府漁農自然護理署表示,該名四十四歲男子從剛果民主共和國出發,經埃塞俄比亞亞的斯亞貝巴,於去年十一月十三日抵港,並欲轉到澳門。海關人員在其兩件行李內發現約四十八公斤穿山甲鱗片。

 該男子因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被判罪名成立。

 據了解,穿山甲共八個物種均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列明物種,在香港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規管。

 根據條例規定,非法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均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一千萬港元和監禁十年。◇